12月18日18:50在酒馆楼A101
开展了宪法的讲座
讲座老师:何银川老师
什么是宪法?
1954年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版)》于1954年9月20日公布施行。
1982年
宪法通过并施行
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通过和公布施行。
2001年
法制宣传指定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
对宪法提出要求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
2014年
设立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
宪法的法律是什么样的?
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主要有两种情况:
(1)、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有关宪法规定的内容不是采用宪法典的形式,而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予以规定的法律。
(2)、在成文宪法国家中,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
何老师的这次讲座中,讲述了几个国家高级官员贪腐之后的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表明无论官职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一定会被法律制裁。
宪法的意义何在?
监督和保障宪法实施的意义在于:
1、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
2、有利于健全法制。
3、有利于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性质?
1、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表现。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3、希望每个人都能做好本职做到“不犯法”,遵守国家法律,跟着党组织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