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树我市表现优异的学生团员和团干,以榜样的力量深化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追求进步,为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迈上新台阶奉献青春力量,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生团员、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截至2020年4月30日年满14周岁,高校、高中(含中职、技工学校)团员团龄需满1年,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成绩优秀,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近五年获得过镇街、高校级及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二)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干部
1.符合市优秀学生团员的评选条件,热爱共青团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有团队精神,能出色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2.高校、高中(含中职、技工学校)学生团干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截至2020年4月30日),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报送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个人如实、细致填写相关评优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2020年4月6日前以辅导员为单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校团委尹老师处。现由于学生尚未返校,纸质版上交的有关信息等待通知。
报送以下材料:1.《2019—2020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表(高校)》(附件3),2.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市“优秀学生团员”和“优秀学生团干部”活动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逐级推荐,严格审核,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把本镇街、学校最先进、最优秀的学生团员、学生团干部推选出来。有不同类型学校的镇街(园区),要做好统筹工作,尽量覆盖至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
(二)要与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相结合,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的方式,注重听取学生团员的意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三)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行候选人“公示制”,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营造“评先学先争先”的良好氛围。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3
2019-2020学年东莞市优秀学生团员
和优秀学生团干部申报表(高校)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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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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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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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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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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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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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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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与智慧团建系统一致)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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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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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i志愿”系统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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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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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团员编号 |
(2016年以后入团的团员必填) |
是否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在线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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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从高中填起,包括出国留学、进修等经历) |
公示情况 |
已于2020年 月 日- 月 日,在(公示范围) 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示情况) 。 单位(盖章) |
群众 评议 |
参与人数: 时 间: 好 评 率: 组织者(签名或盖章): |
所在单位团组织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审核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说明:1.请在“申报奖项”栏注明是“市优秀学生团员”或“市优秀学生团干部”;
2.请勿更改申报表格式,保持本表在两页纸内,纸质版请双面打印。